人们有权从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中获利吗

【川透社编译报道】人工智能生成艺术与人类艺术创作一样,都是在借鉴和创新中发展。人工智能不是简单地寄生在人类创造力之上,而是可以与人类合作创造出新的艺术形式。

我和朋友们在玩桌面角色扮演游戏(类似于《地与地下城》)。在为《指环王》游戏制作角色时,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看起来完美的形象:具有阿尔丰斯•穆夏(Alphonse Mucha)风格的凯尔特战士。

这幅特别的画作似乎只在Etsy商店有售,创作者显然使用人工智能提示来生成图像。价格不高:几美元。但我不禁想到,那些通过人工智能来生成艺术的创作者基本上是在复制其他艺术家的作品,然后从中获利。

一种为人工智能艺术的辩护观点是,人类设计了用于生成图像的人工智能指令,因此这些作品具有创新性。这种说法似乎不对。我把一张我喜欢的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带给一位人类艺术家,让他们为我“增添一些人性的元素”。这种说法似乎也不对。我不确定哪种说法更加准确。

在某种意义上,人工智能图像生成器——如DALL-E 3、Midjourney和Stable Diffusion——在训练数据的过程中使用了艺术家的作品并利用了这些作品的版权。但人类艺术家与人工智能在某种程度上也有着相似之处。艺术史就是人们不断从早期作品中借鉴和改编技巧与主题的过程,偶尔会出现一些极具原创性的时刻。阿尔丰斯•穆夏的新艺术海报影响了许多人,同时它也受到了许多影响。

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在训练新材料时会微调其模型权重,是否等同于复制粘贴它所找到的图像?一个更贴切的类比是,艺术家通过研究古代大师的作品来学习如何描绘面孔。实际上,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是在识别艺术家风格中的抽象特征,并学习如何创作具有这些特征的新作品。版权在一定期限内保护一幅图像(如穆夏的作品现在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但并不会阻止他人使用其创作过程中所使用的创意。如果你的作品中有一种特定的风格,其他人可以学习、模仿或发展你的风格。我们不想阻止这个过程:这是艺术的生命之源。

也许你担心AI图像生成器会削弱人类艺术的价值。这类担忧由来已久。批评家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1935年发表的经典论文《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指出,复制艺术作品的技术贯穿历史。在古代,希腊人有铸造厂来复制青铜器;后来,木刻被广泛用来制作图像的多重副本;蚀刻、平版印刷和摄影后来又为艺术作品增加了新的可能性。这些技术引出了本雅明所说的个别艺术作品的“光环”问题。本雅明认为,大规模复制会削弱原作的光环。但不计其数的“蒙娜丽莎”照片复制品并没有阻止人们蜂拥而至去观看实际的画作。

复制品本身也可以附带光环。朱丽亚•玛格丽特•卡梅隆(Julia Margaret Cameron)拍摄的“原版”照片的价值并没有因为复制到书籍和杂志中而减少。阿尔丰斯•穆夏本人专门从事大规模复制的插图创作,他在1894年为莎拉·伯恩哈特(Sarah Bernhardt)主演的一部戏剧创作了成千上万份海报,这使莎拉•伯恩哈特在巴黎广为人知。在数字时代,像非同质化代币(NFTs)这样的发明被用来确保类似的稀缺和特殊效果。

不要低估光环效应,同时也不要低估人类的作用。随着人工智能形式的日益普及,我们需要习惯所谓的“Centaur”模型——人类与机器认知之间的合作。当你看完一部皮克斯(Pixar)电影的片尾字幕时,你会看到数百个人的名字,这些人参与了你刚刚沉浸其中的画面的制作;他们使用极其复杂的数字系统,进行编码、引导和策划,他们的判断至关重要。同样,在较小的规模上,向你出售这个数字文件的人也可能只是象征性地收取费用。也许他在使用各种详细的提示时进行了大量尝试,生成了许多不同的图像及其变体,经过仔细挑选后,选择了最符合他期望的那一个。他的努力和专业知识难道就不值得尊重吗?

我知道很多人认为人工智能系统只是依赖人类创造力,却否认它们可以为创造力服务。但我认为,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全文完】

来源:《纽约时报》2024年10月6日刊 | 作者:Kwame Anthony Appiah
原文标题:Should You Be Allowed to Profit From A.I.-Generated Art?